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2.2-2007代替GBZ2-2002
前言
本部分第13章、第14章和第15章為推薦性條款,其余為強制性條款。
此次修訂將GBZ2-2002《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分為GBZ2.1《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和GBZ2.2《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自本部分實施之日起,GBZ2-2002中相應的內容作廢。
本部分與GBZ2-2002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減少了高溫作業分級和高溫作業場所氣象條件的衛生學評價標準。
——增加了非電離輻射的工頻電場、超高頻輻射、高頻電磁場、微波輻射接觸限值和噪聲的接觸限值。
——調整了高溫、手傳振動的接觸限值。
——將工作場所物理因素的測量方法修訂成為獨立的標準版本GBZ/T189-2007《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
——第13章、14章及第15章改為推薦性條款。
本部分的附錄A是規范性附錄,附錄B是資料性附錄。
本部分由衛生部職業衛生標準專業委員會提出。
本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批準。
本部分主要起草單位:北京大學公共衛生學院、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與中毒控制所、華中科技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國營紅聲器材廠嘉興分廠、杭州愛華儀器有限公司、奎思特技術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生、梁友信、楊磊、吳維皚、李濤、張敏、何麗華、徐伯洪、舒國華、張紹棟、杜燮祎。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Z2-2002?!?nbsp;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1范圍
本部分規定了工作場所物理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本部分適用于存在或產生物理因素的各類工作場所。適用于工作場所衛生狀況、勞動條件、勞動者接觸物理因素的程度、生產裝置泄露、防護措施效果的監測、評價、管理、工業企業衛生設計及職業衛生監督檢查等。
本部分不適用于非職業性接觸。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訂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包括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BZ 1 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
GBZ 2.1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化學有害因素
GB/T3947 聲學名詞術語
GBZ/T189.1 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 超高頻輻射
GBZ/T189.2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 高頻電磁場
GBZ/T189.3 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 工頻電場
GBZ/T189.4 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 激光輻射
GBZ/T189.5 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 微波輻射
GBZ/T189.6 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 紫外輻射
GBZ/T189.7 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 高溫
GBZ/T189.8 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 噪聲
GBZ/T189.9 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 手傳振動
GBZ/T18910 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 體力勞動強度分級
GBZ/T189.11 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 體力勞動時的心率
3. 術語、定義和縮略語
GBZ2.1中 3.1,3.3,3.4確定的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部分。
4. 超高頻輻射職業接觸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ultra high frequency radiation in the workplace
4.1 術語和定義
4.1.1 超高頻輻射 ultra high frequency radiation又稱超短波,指頻率為30MHz~300MHz或波長為10m~1m的電磁輻射,包括脈沖波和連續波。
4.1.2 脈沖波 pulse wave以脈沖調制所產生的超高頻輻射
4.1.3 連續波 continuous wave以連續震蕩所產生的超高頻輻射
4.1.4 功率密度 power density單位面積上的輻射功率,以P表示,單位為mW/cm[sup]2[/sup]。
4.2 衛生要求一個工作日內超高頻輻射職業接觸限值見表1
表1 工作場所超高頻輻射職業接觸限值
|
接觸
時間
|
連續波 |
脈沖波 |
| 功率密度(mW/cm²) |
電場強度(V/m) |
功率密度(mW/cm²) |
電場強度(V/m) |
| 8h |
0.05 |
14 |
0.025 |
10 |
| 4h |
0.1 |
19 |
0.05 |
14 |
4.3 測量方法按GBZ/T189.1規定的方法測量。
5 高頻電磁場職業接觸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igh frequency electromagnetic field
5.1 術語和定義
高頻電磁場 high frequency electromagnetic field頻率為100kHz~30MHz,相應波長為3km~10m
表2 工作場所高頻電磁場職業接觸限值
| 頻率(f,MHz) |
電場強度(V/m) |
磁場強度(A/m) |
| 0.1≤f≤3.0 |
50 |
5 |
| 3.0<f≤30 |
25 |
- |
5.3 測量方法按GBZ/T189.2規定的方法測量
6 工頻電場職業接觸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power frequency electric field in the workplace
6.1 術語和定義
工頻電場 power frequency electric field頻率為50Hz的極低頻電場。
6.2 衛生要求:8h工作場所工頻電場職業接觸限值見表3。
表3 工作場所工頻電場職業接觸限值
6.3 測定方法按GBZ/T189.3規定的方法測量。
7激光輻射職業接觸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laser radiation in the workplace
7.1 術語和定義
7.1.1 激光 laser波長為200nm~1mm之間的相干光輻射。
7.1.2 照射量 radiant受照面積上光能的面密度,單位為J/cm[sup]2[/sup]。
7.1.3 輻照度 irradiance單位面積照射的輻射通量,單位為W/cm[sup]2[/sup]。
7.1.4 校正因子(C[sub]A[/sub]和C[sub]B[/sub]) correction factors激光生物學作用是波長的函數,為評判等價效應而引進的數學因子。C[sub]A[/sub]和C[sub]B[/sub]分別為紅外和可見光波段的校正因子。
7.2 衛生要求
7.2.1 8h眼直視激光束的職業接觸限值(見表4)
表4 眼直視激光束的職業接觸限值
7.2.3 波長(λ)與校正因子的關系為:波長400nm~700nm,C[sub]A[/sub]=1;波長700nm~1050nm,C[sub]A[/sub]=10[sup]0.002(λ-700)[/sup];波長1050nm~1400nm,C[sub]A[/sub]=5;波長400nm~550nm,C[sub]B[/sub]=1;波長550nm~700nm,C[sub]B[/sub]=10[sup]0.0015-550[/sup];
7.3 測量方法:按GBZ/T189.4規定的方法測量。
8 微波輻射職業接觸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microwave radiation in the workplace
8.1 術語和定義
8.1.1 微波 microwave頻率為300MHz~300GHz、波長為1m~1mm范圍內的電磁波,包括脈沖微波和連續微波。
8.1.2 脈沖微波與連續微波 pulse microwave & continuous microwave脈沖微波指以脈沖調制的微波,連續微波指不用脈沖調制的連續震蕩的微波。
8.1.3 固定微波輻射與非固定微波輻射 fixed microwave radiation & nonfixed microwave radiation固定微波輻射是指固定天線(波束)的輻射;或運轉天線的t[sub]0[/sub]/T]0.1的輻射。非固定微波輻射是指運轉天線t[sub]0[/sub]/T<0.1的輻射。式中t[sub]0[/sub]指接觸者被測位所受輻射大于或等于主波束最大平均功率密度50%的強度時的時間,T指天線運轉一周時間。
8.1.4 肢體局部微波輻射與全身微波輻射 partial-body microwave radiation & whole-body microwave radiation肢體局部微波輻射指微波設備操作過程中,僅手或腳部受輻射。全身微波輻射指除肢體局部外的其他部位,包括頭、胸、腹等一處或幾處受輻射。
8.1.5 平均功率密度及日劑量 average power density & daily dose平均功率密度表示單位面積上一個工作日內的平均輻射功率。
日劑量表示一日接受輻射的總能量,等于平均功率密度與受輻射時間(按照8h計算)的乘積,單位為μW·h/cm[sup]2[/sup]或mW·h/cm[sup]2[/sup]。
8.2 衛生要求
工作場所微波輻射職業接觸限值見表6。
表6 工作場所微波輻射職業接觸限值
| 類型 |
日劑量
(W·h/cm2) |
8h平均功率密度
(W/cm2)
|
非8h平均功率密度
(W/cm2) |
短時間接觸功率密度
(mW/cm2) |
|
全身
輻射
|
連續微波 |
400 |
50 |
400/t |
5 |
| 脈沖微波 |
200 |
25 |
200/t |
5 |
|
肢體局
部輻射
|
連續微波或
脈沖微波
|
4000 |
500 |
4000/t |
5 |
| 注:t為受輻射時間 |
8.3 測量方法
按GB/T189.5規定的方法測量
9 紫外輻射職業接觸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ultraviolet radiation in the workplace
9.1 術語和定義
紫外輻射 ultraviolet radiation又稱紫外線(ultraviolet light),指波長為100nm~400nm的電磁輻射。
9.2 衛生要求
8h工作場所紫外輻射職業接觸限值見表7。
表7 工作場所紫外輻射職業接觸限值

9.3 測量方法
按GB/T189.6規定的方法測量。
10 高溫作業職業接觸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eat stress work in the workplace
10.1 術語和定義
10.1.1 高溫作業 heat stress work在生產勞動過程中,工作地點平均WBGT指數≥25ºC的作業。
10.1.2 WBGT指數 wet bulb globe temperature index又稱濕球黑球溫度,是綜合評價人體接觸作業環境熱負荷的一個基本參量,單位為ºC。
10.1.3 接觸時間率 exposure time rate勞動者在一個工作日內時間接觸高溫作業的累計時間與8h的比率。
10.1.4 本地區室外通風設計溫度 local outside ventilation design temperature近十年本地區氣象臺正式記錄每年最熱月的每日13時~14時的氣溫平均值。
10.2 衛生要求
10.2.1 接觸時間率,100%,體力勞動強度為Ⅳ級,WBGT指數限值為25ºC;勞動強度分級每下降一級,WBGT指數限值增加1ºC~2ºC;接觸時間率沒減少25%,WBGT限值指數增加1ºC~2ºC,見表8。
10.2.2 本地區室外通風設計溫度≥30ºC的地區,表8中規定的WBGT指數相應增加1ºC。
表8 工作場所不同體力勞動強度WBGT限制(ºC)

10.3 測量方法
按GB/T189.7規定的方法測量。
11 噪聲職業接觸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noise in the workplace
11.1 術語和定義
11.1.1 生產性噪聲 industrial noise在生產過程中的一切聲音。
11.1.2 穩態噪聲 steady noise在觀察時間內,采用聲級計“慢檔”動態特性測量時,聲級波動<3dB(A)的噪聲。
11.1.3 非穩態噪聲 nonsteady noise在觀察時間內,采用聲級計“慢檔”動態特性測量時,聲級波動≥3dB(A)的噪聲。
11.1.4 脈沖噪聲 impulsive noise噪聲突然爆發又很快消失,持續時間≤0.5s,間隔時間>1s,聲壓有有效值變化≥40dB(A)的噪聲。
11.1.5 A計權聲壓級(A聲級)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L[dub]pA[/sub],L[sub]A[/sub]用A計權網絡測得的聲壓級。
11.1.6 等效連續A計權聲壓級(等效聲級) 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level,L[sub]Aeq,T[/sub],LA[sub]eq[/sub]在規定的時間內,某一連續穩態噪聲的A計權聲壓,且有與時變得噪聲相同的均方A計權聲壓,則這一連續穩態聲的聲級就是此時變噪聲的等效聲級,單位為dB(A)表示。
11.1.7 按額定8h工作日規格化的等效連續A計權聲壓級(8h等效聲級) normalization of 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to a nominal 8h working day,L[sub]EX,8h[/sub]將一天實際工作時間內接觸的噪聲強度等效為工作8h的等效聲級。
11.1.8 按額定每周工作40h規格化的等效連續A計權聲壓級(每周40h等效聲級) Normalization of 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to a nominal 40h working week,L[sub]EX,W[/sub]非每周5d工作制的特殊工作場所接觸的噪聲聲級等效為每周工作40h的等效聲級。
11.2 衛生要求
11.2.1 噪聲職業接觸限值每周工作5d,每天工作8h,穩態噪聲限值為85dB(A),非穩態噪聲等效聲級的限值為85dB(A);每周工作日不是5d,每天工作時間不等于8h,需要計算8h等效聲級,限值為85dB(A);每周工作不是5d,需計算40h等效聲級,限值為85dB(A),見表9。
表9工作場所噪聲職業接觸限值

11.2.2 脈沖噪聲工作場所,噪聲聲壓級峰值和脈沖次數不應超過表10的規定。
表10工作場所脈沖噪聲職業接觸限值

11.3 測量方法
按GB/Z189.8規定的方法測量
12 手傳振動職業接觸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and-transmitted vibration in the workplace
12.1 術語和定義
12.1.1 手傳振動 hand-transmitted vibration生產中使用手持振動工具或接觸受振工件時,直接作用或傳遞到人手臂的機械振動或沖擊。 12.1.2 日接振時間 daily exposure duration to vibration工作日中使用手持振動工具或接觸受振工件的累積接振時間,單位為h。
12.1.3 頻率計權振動加速度 frequency-weighted acceleration to vibration按不同頻率振動的人體生理效應規律計權后的振動加速度,單位為m/s[sup]2[/sup].
12.1.4 4h等能量頻率計權振動加速度 4 hours energy equivalent frequency-weighted acceleration to vibration在日接振時間不足或超過4h時,將其換算為相當于接振4h的頻率計權振動加速度值。
12.2 衛生要求
手傳振動4h等能量頻率計權振動加速度限值見表11。
表11 工作場所手傳振動職業接觸限值

12.3 測量方法按GB/T189.9規定的方法測量。
13 煤礦井下采掘工作場所氣象條件 meteorological requirements in the underground workplace or coal mine
13.1 衛生要求
13.1.1 井下采掘工作場所氣象條件應符合表12的規定。
表12 井下采掘工作場所氣象條件

13.1.2 本標準規定的風速如與生產工藝或防爆要求相抵觸時可不受此限制。
13.1.3 井下作業環境氣溫較低時服裝保暖量應適當增加。?
13.2 測量方法工作場所溫濕度的測定應用通風溫濕度計,風速的測定可應用熱氣球式或葉狀風速儀。
14 體力勞動強度分級 classification of physical workload
14.1 術語和定義
14.1.1 能量代謝率 energy metabolic rate從事某工種的勞動者在工作日內各類活動(包括休息)的能量消耗的平均值,以單位時間(每分鐘)內每平米體表面積的能量消耗值表示,單位是kJ/min.m[sup]-2[/sup]。
14.1.2 勞動時間率 working time rate勞動者在一個工作日內實際工作時間與日工作時間(8h)的比率,以百分比率表示。
14.1.3 體力勞動性別系數 sex-based coefficient of physical work相同體力強度引起的男女不同生理反應的系數。在計算體力勞動強度指數時,男性系數為1,女性系數為1.3。
14.1.4 體力勞動方式系數 pattern coefficient or physical work在相同體力強度下,不同勞動方式引起的生理反映的系數。在計算體力勞動強度指數是,“搬”的方式系數為1,“扛”的方式系數為0.40、“推/拉”的方式系數為0.05。
14.1.5 體力勞動強度指數 intensity index of physical work區分體力勞動強度等級的指數。指數大,反映體力勞動強度大;指數小,反映體力勞動強度小。
14.2 體力勞動強度為四級,見表13。
表 13體力勞動強度分級表

14.3 測量方法
按GBZ/T189.10規定的方法測量。
14.4實際工作中體力勞動強度分級的職業描述可參考附錄B。
15體力工作時心率和能量消耗的生理限值 physiological limits on heart rate and energy consumption during physical work
15.1 術語和定義
能量消耗 energy consumption人體為維持生理功能和各種活動所消耗的能量,單位kJ。
15.2 衛生要求
15.2.1 工作日內從事任何單項體力工作時,最大心率值不應超過150次/min;各單項作業時最大心率值平均不應超過120次/min。
15.2.2 人工作日(8h)總能量消耗不應超過6267kJ[或7.824kJ/(min.m[sup]-2[/sup])]。
15.3 測量方法
15.3.1 工作場所體力勞動時心率的測量方法按GB/T189.11規定的方法測量。
15.3.2 工作場所體力勞動時人工作日(8h)總能量消耗的測量方法按GBZ/T189.10規定的方法測量。
附錄A
(規范性引用附錄)
正確使用說明
A.1 工作場所物理因素職業接觸限值,是用于監督、監測工作場所及工作人員物理因素職業危害狀況、生產裝置泄漏情況,評價工作場所衛生狀況的重要依據。目的在于保護勞動者免受物理性職業性有害因素危害,預防職業病。
A.2 在實施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評價工作場所物理因素職業危害或個人接觸狀況時,應正確運用接觸限值,并按照國家頒布的相關測量方法進行測量和分析。
A.3 本標準規定的接觸限值為上限值。
A.4 電磁輻射的功率密度用于表示超高頻、微波和激光的輻射強度。
A.5 超高頻輻射
A.5.1 在遠區場,功率密度與電場強度E(V/m)之間的關系如下:

(A.1)
式中:
P——功率密度,mW/cm[sup]2[/sup];
E——電場強度,V/m。
A.5.2 測量時,可選擇功率密度或電場強度。
A.6 高頻電磁場
A.6.1 工作場所高頻電磁場接觸限值適用于接觸高頻電磁場輻射的各類作業,但不適用于環境照射及作為醫療或診斷為目的的照射。
A.6.2 頻率在3MHz一下的高頻電磁場,可選擇電場強度或磁場強度。
A.7 工頻電場
A.7.1 工頻電場職業接觸限值適用于交流輸電系統中接觸電磁場的電力工作人員及帶電工作人員。
A.7.2 因工作需要必須進入超過接觸限值的工頻電場地點或延長接觸時間時,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帶電作業人員應該處在“全封閉式”的屏蔽裝置中操作,或應穿包括面部的屏蔽服。
A.8 微波輻射
A.8.1 工作場所微波輻射接觸限值適用于接觸微波輻射的各類作業,不包括居民所有環境輻射及接受微波診斷或治療的輻射。
A.8.2 脈沖微波固定輻射或非固定輻射的平均功率密度限值相同。
A.8.3 肢體局部輻射不區分連續微波和脈沖微波。
A.8.4 短時間暴露功率密度>W/cm[sup]2[/sup]時,除控制暴露時間(按日劑量接觸限值計算)外,還需要使用個人防護。
A.9 紫外輻射
A.9.1 本限值適用于人工紫外輻射。
A.9.2 紫外線混合光源包括各段波長紫外線的光源,如電焊弧光。
A.9.3 測量時,可選擇輻照度或照射量。
A.10 工作場所手傳振動接觸限值適用于生產中使用手持振動工具或手接觸受振工件的作業。
在日接振時間不足或超過4h時,要將其換算為相當于接振4小時的頻率計權振動加速度值,可用式(A.2計算):
(A.2)式中:
a[sub]hw(T)[/sub]——頻率計權振動加速度;
T——日接振時間,h/d。
A.11 煤礦井下采掘作業地點氣象條件
A.11.1 煤礦井下采掘作業地點氣象條件適用于煤礦井下采掘作業,也適用于其他礦井下的采掘作業。
A.11.2 表12中的上限及下限均不是舒適限值。在上限條件下,勞動者仍有一定的悶熱感;在下限的條件下,部分人尚有“稍冷”感。但在此標準范圍內可保證勞動者不發生中暑,并能防止常見病、多發病的高發。
附錄B
?。ㄙY料性附錄)
常見職業體力勞動強度分級
表B.1 常見職業體力勞動強度分級表

汽車噴漆標準
某家具制造企業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分析
近年來,木制家具制造業發展較快,特別是民營家具制造廠家越來越多,這些中、小企業多為半機械化作業,沒有較好的衛生防護設施,形成了以木粉塵、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噪聲為主的多種職業病危害因素并存狀態。我市疾控中心職業衛生科對某民營木制家具制造企業進行了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現將其結果整理報告如下:
1調查內容與方法
1.1一般情況 該廠于1998年建廠,主要生產各種民用木制家具及板式家具,主要生產工藝流程為:供料→下料→板材加工→打磨→噴涂→組裝→成品。所用的木材主要有:柞木、楸木、硬雜木等,使用的木工機械設備主要有:單面壓刨、四面刨、打磨機、小圓鋸、插接機、封邊機、砂光機、雙釘槍、精密裁板鋸、下料電刨等。企業有職工205人,其中女工有123人,一線生產工人有185人,操作方式主要采用半機械化作業及手工操作,工人每日工作時間為6~7h。工人主要來源于外地打工人員、當地農村剩余勞動力及少部分城郊下崗職工,文化水平普通遍偏低且流動性較大。
1.2衛生防護設備及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該企業粉塵作業場所采有袋式除塵器,通過排風管道輸入鋸末房作為鍋爐燃料之用,噴漆室、半成品料廠采用軸流風扇通風及天窗、側窗自然通風兩種方式。個人防護用品采用工作服、手套、紗布口罩、防護眼睛及耳塞。
1.3檢測內容、儀器及評價依據 采樣點、采樣時間、采氣量的選擇根據《工作場所有害物質監測方法》的規定進行采樣。粉塵濃度檢測使用FC-2型粉塵采樣,采用濾膜稱重法:毒物的濃度檢測使用100ml注射器,采用氣相色譜法;噪聲強度的檢測使用ND-2型精密聲級計,采用等效連續A聲級進行評價。檢測結果的衛生學評價根據《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2002進行。
2作業場所有害因素檢測結果
2.1車間空氣中粉塵濃度的檢測 在生產車間的單面壓刨、四面刨床、打磨機、手工打磨、小圓鋸、鍋爐爐前等崗位選擇8個采樣點,采集24個樣品,檢測其工人操作位呼吸帶高度空氣中木粉塵(總塵)濃度,粉塵濃度范圍在2.4~63.0mg/m<3之間,粉塵濃度平均值為13.48mg/m3,只有鍋爐爐前一個作業點粉塵濃度符合國家衛生標準(鍋爐使用燃料為鋸末、廢板、廢木料等)作業點合格率為12.5%。
2.2車間空氣中毒物檢測結果 在生產車間檢測4種毒物(苯、甲苯、二甲苯、一氧化碳),選擇38個作業點,采集114個樣品,檢測結果合格點數為33個,作業點合格率為86.8%。
一氧化碳檢測2個作業點,采集6個樣品,濃度范圍在2.5~2.85mg/m3之間,平均濃度為2.66mg/m3:苯檢測12個作業點36個樣品,濃度范圍在0.01~96.18mg/m3之間,平均濃度為4.33mg/m3,在噴漆室操作臺處苯平均濃度為45.01mg/m3,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甲苯檢測12個作業點,36個樣品,濃度范圍在0.01~417.3mg/m3之間,平均濃度為27.42mg/m3,在噴漆室操作臺處甲苯平均濃度為213.81mg/m3,超過國家衛生標準;二甲苯檢測12個作業點,36個樣品,濃度范圍在0.5~425.75mg/m3之間,平均濃度為44.95mg/m3,在噴漆室操作臺、半成品料場東、西兩側3個操作位平均濃度分別為224.74、126.09、120.36mg/m3,超過國家衛生標準。
2.3車間噪聲檢測結果 噪聲檢測分別在小圓鋸、電刨、壓刨、四面刨、插接機、砂光機、封邊機、打磨機、雙釘槍、精密裁板鋸、鍋爐房、車間環境等處選擇21個作業點,測試62個數據,其噪聲強度范圍在71-102dB(A)之間,只有7個作業點噪聲強度符合國家衛生標準,作業點合格率僅為33.3%。
3討論
3.1檢測結果分析 該廠粉塵濃度較高,合格率較低。木粉塵對操作者呼吸系統的影響已為職業醫學界所越來越重視,長期接觸木粉塵所引起的職業性哮喘及鼻咽、肺部的損害等已有大量的報道和研究,而國家也為其制定了嚴格的衛生標準來規范木粉塵作業場所的粉塵濃度。在噴漆工序中使用的有機溶劑超標嚴重,對人體危害也較大,應引起足夠的重視并加強通風排毒工作。在加工中使用的各種木工機械,所產生的噪聲較大,作業場所合格率很低,因作業場所范圍較大,不易采用隔音裝置防護,應采用耳塞進行有效的個人防護,以防止噪聲性耳聾的發生。
3.2今后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工作探討 從該廠作業場所檢測結果分析來看,存在較嚴重的各類職業病危害因素,必須引起廠方的高度重視。企業應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為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在今后的操作中,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并按法規的要求定期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職業衛生檢測工作,及時掌握車間內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和強度,并配備應有的衛生防護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使可能發生職業病的因素降低最低程度。
同時,我們職業衛生監督及技術服務機構,要強化衛生監督力度,指導和督促企業樹立依法生產經營思想,使企業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定期對其進行監督檢查和技術服務,使廠方得到科學、公正、可靠的現場檢測資料,使企業法人及操作者能及時了解本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和強度情況及其衛生防護設施的效果情況,為其治理職業病危害因素提供科學依據。